撞車後,被警方落案檢控「不小心駕駛」 怎麼辦?
當事人: 私家車 / 職業車司機
背景: 我在香港的公路上與另外一部車發生碰撞,事後報警警察來到落口供以及蒐證,後來我收到信件通知將會檢控我不小心駕駛。
1. Legal Issues 法律問題
交通罪行,不小心駕駛,口供,警誡供詞,駕駛態度,傳召證人,審訊
2. Legal Remedies 法律解決方案
假如罪成,運輸署會對你的車牌扣分,甚至可能停牌。假如你認為碰撞錯不在你,理應據理力爭。
一般而言,在碰撞後現場警員會替你落口供。假如警方認為碰撞錯在於你,之後會通知你準備檢控你「不小心駕駛」,以及邀請你到警署落一份「警誡供詞」(Cautioned Statement」。落警誡供詞前,應該先諮詢律師意見。因為與先前的普通口供不同,你在「警誡供詞」裡所講的任何內容均可能成為控方針對你的呈堂證據。簡單而言,假如你在警誡供詞承認了你駕駛時做了或沒有做某一個動作,例如「回頭望鏡」,則控方在法庭會以此作為你招認部分或全部案情的證據,而你在法庭需要推翻這份警誡供詞亦會有一定難度。
因此,落「警誡供詞」前,最後先諮詢律師意見,最好有律師陪同,避免在警誡供詞內錯誤地落了一些並非閣下意願的證供。
落警誡供詞後,你會收到法庭傳票,裡面會通知你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你不小心駕駛,需要在指定日期出席法庭「提訊」(英文為 Mention,俗稱提堂或過堂」)。
「提訊」時,你可以選擇認罪與否。如果認罪,就立即求情判刑,除非案情非常嚴重,否則通常罰款。
如果不認罪,則一般會在庭內即使排期,訂下審訊日期。
律師在審訊前,會協助你擬定一份「Proof of evidence」作準備之用,以及蒐集相關證據,以及準備對控方證人的供詞準備盤問 (Cross examination) 的反駁論點。
在審訊日,控方會傳照控方證人以及呈上相關證物,辯方律師則會盤問控方證人。假如辯方律師成功「盤散」控方證人以及否定控方證物的作用,甚至有可能向法庭申請「表證不成立」而無罪釋放。
假如法庭裁定表證成立,則到辯方證人作供,然後辯方證人被控方盤問。
法庭如果認為控方已經「毫無合理疑點」證明閣下駕駛態度並非小心謹慎專注,則會裁定罪名成立。反之,則會裁定罪名不成立。
3. What Should You Do 請律師前的準備
在交通意外現場拍照或錄影,保留證據。盡快諮詢律師,以免在警誡供詞胡亂招認了不準確的案情。
將資料整理好,交給律師以及討論控方案情的疑點。
4. Complexity 複雜性
中
5. Types of Lawyers Recommended 該找什麼律師
具有交通罪行案件經驗的香港事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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