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返工時跌倒 工傷索償獲賠14萬
案件編號:
DCPI 2241 / 2010
案件名稱:
謝石英 訴 群心膳食有限公司
法庭:
區域法院
主審法官:
區域法院法官黃慶春法庭聆訊
判案書日期 :
2013年1月30日
個案:
在2007年12月31日期間,原告人謝女士受聘於被告人在無線電視將軍澳電視城的職員餐廳廚房工作。中午是該職員餐廳繁忙的時分,她被派往2樓中菜廚房參與及協助廚房的傳遞工作。期間,原告人謝女士跌倒受傷,她在本案中向被告人作出賠償申索。
原告人職業:
在無線電視將軍澳電視城的員工飯堂中菜部廚房工作,她的職位是廚房兼職散工
原告人傷勢:
右胛骨及右胸膜有痛楚,醫生發現她的右胛骨中段有疼痛,右肩活動度因痛楚而減少,認為她扭傷了右肩,因此給予適當治療,並轉介物理治療。
審訊結果:
法庭裁定被告人須負責任,惟原告人因自身的疏忽亦應負上一部分的意外責任,法庭認為這責任是15%。
法庭判定的賠償項目:
項目 |
賠償額 |
||
(1) |
疼痛、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 |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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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意外後喪失的工作收入賠償 |
$ 36,36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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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審訊後所喪失的工作賠償 |
$ 10,8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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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將來尋找工作的困難賠償 |
$ 18,0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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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醫療費用,交通費用 |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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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補品 |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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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未減去$90,000僱員補償及15%責任扣減) |
$140,27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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