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毀容有得賠 PSLA獲賠120萬
“一般人身傷害索償,傷者可就因意外引致的傷勢及損失追討賠償。而較少人留意到的是,若傷者因意外毀容,亦有可能可以提出申索。”
一些可能導致毀容的常見意外例如:
- 交通意外
- 滑倒
- 襲擊
- 美容療程失誤
有關毀容的賠償,並非一個獨立的索償項目。根據以往案例,法庭裁定毀容索償屬於其他身體或心理傷害,是考慮人身傷亡索償中的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賠償時的其中一項因素。故此,有關毀容索償的賠償額會依據每宗案件的情況而定,法庭會審視所有因素,包括受害人的傷勢、痛苦、殘疾、生活損失等等,再考慮到毀容的情況並上調賠償額。
從過往案例可見,法庭在評估有關毀容的賠償時,會考慮以下因素:
- 年齡;
- 性別;
- 傷勢(毀容程度);
- 對社交活動的影響;
- 對社交生活造成的尷尬;
- 過往相似案例 等等
以下是一些有關毀容索償的真實案例:
燒傷個案KAN KIT YUK v. CHUNG KWOK CHUEN [1997] HKCFI 183; [1997] 2 HKC 21; HCPI 536/1995 (12 March 1997)
案情撮要:一名年輕女子於燒烤時,因被告人嘗試以酒精燃點燒烤煤炭引發的爆炸,導致身體的百分之二十五範圍三級燒傷,包括面部、左耳、頸部、胸部、上腹部、雙臂及雙手。當時法庭考慮到受害人是一名年輕少女,並且喜愛運動、游泳及戶外活動,這次的傷勢除了導致她需要進行多次手術、雙手的靈活度下降,嚴重的燒傷毀容更使她難以擁有正常生活,日後亦較難經歷婚姻與育兒的快樂,故裁定她在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賠償一項中,應得HK$1,200,000元賠償。
以下是此案例的所有賠償項目:
賠償項目 | 賠償額 |
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 | HK$ 1,200,000 |
審訊前收入損失 | HK$ 539,805 |
未來收入損失 | HK$ 912,000 |
工作能力損失 | HK$ 200,000 |
專項損害(如醫療支出) | HK$ 182,178 |
合共 | HK$ 3,033,983 |
滑倒個案 – YEUNG SHAN YEE SANDY v. SINGWAY (B.V.I.) CO LTD AND ANOTHER [2006] HKDC 231; DCPI 1030/2005 (24 July 2006)
一名中年女士於公司大廈入口處的樓梯滑倒,面部著地,額頭及鼻部受傷流血,經醫生診斷後發現額頭和鼻樑區域有裂傷、鼻骨骨折。雖然案件聆訊時,其疤痕已不明顯,但在受害人剛出院時,疤痕紅腫,而且凹凸不平,使她十分難受,半年間躲於家中不敢外出讓人看到疤痕。考慮到雖然疤痕已不明顯,但受害人是一名女性,較著重自己的外表,故裁定她在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賠償一項中,應得HK$200,000元賠償。
以下是此案例的所有賠償項目:
賠償項目 | 賠償額 |
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 | HK$ 200,000 |
審訊前收入損失 | HK$ 2,310 |
未來醫療開支 | HK$ 75,000 |
專項損害(如醫療支出) | HK$ 29,332 |
合共 | HK$ 306,642 |
美容療程失誤個案 – CHEUNG WING YEE v. ANGEL KISS LTD [2016] HKDC 24; DCPI 2259/2011 (15 January 2016)
案情撮要:一名年輕女子於接受激光及面部美容療程時,不僅感到麻痺及疼痛,更出現水泡及脫皮的情況,經醫生診斷後證實為面部皮膚燒傷。她的傷勢歷經一年時間才逐漸穩定,但仍隱約可見色素沉著及減退的痕跡,臉部在轉季或被陽光照射時更會感到痕癢及殘留刺激,無法如以前一樣游泳及踩單車,亦不能再化妝。臉部的狀況亦使受害人感到焦慮及尷尬。考慮到受害人是一名年輕少女,並且斑痕傷口是在臉部,難以掩蓋,故裁定她在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賠償一項中,應得HK$120,000元賠償。
以下是此案例的所有賠償項目:
賠償項目 | 賠償額 |
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 | HK$ 120,000 |
審訊前收入損失 | HK$ 5,434.67 |
醫療開支 | HK$ 4,071 |
醫療衍生之交通費用 | HK$ 660 |
合共 | HK$ 130,165.67 |
結語
從以上案例可見,因意外導致毀容,會成為法庭考慮人身傷亡索償賠償額時的考慮因素,即使傷者沒有明顯的肢體受傷或影響行動,亦有機會獲得賠償。
以上案例對你的個案有用嗎? 可參閱更多 香港交通意外索償案例 及 香港刑事案件處理方式